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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表日期:2020-12-18 05:33 【字体大小:

全市各小微企业:

  为了更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提高小微企业申请经费返还的积极性,确保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11月15日省总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工办【2020】57号),要求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实施简化操作。按补充通知和厦门市总工会返还经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会经费征收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且年上缴工会经费总额在10000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由上级主管工会通过经费返还管理平台筛选核实情况后,形成书面材料批量提交同级经费返还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后及时办理经费返还手续。同时也可通过经费返还管理平台线上申请经费返还。

  二、年上缴工会经费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闽工〔2020〕32号)、《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平台的要求由线上申请经费返还。

  咨询电话:

  厦门市总工会:0592-2661076

  厦门市制造业工联会:0592-2661050

  厦门市服务业工联会:0592-2103903

  厦门市机关事业工联会:0592-2661092

  思明区总工会:0592-5862804

  湖里区总工会:0592-5722290

  集美区总工会:0592-6102465

  海沧区总工会:0592-6587307

  同安区总工会:0592-7894685

  翔安区总工会:0592-7889563

  自贸区工会:0592-2620192

 

厦门市总工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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