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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共享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3-18 09:55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爱心厦门建设,更好服务职工,按照省总工会打造“十分钟服务圈”建设共享职工之家“125”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共享职工之家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突出职工需求导向,以布局科学化、建设多元化、服务精准化、人员社会化、投入常态化为基本要求,在职工之家建设的基础上,就近依托现有的工会驿站、党群中心、园区驿站、四点半学校、法律咨询室、志愿服务工作站等现有的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共享职工之家,为小微工会组织提供共建场所、共享服务,让广大职工能够就近、便捷、高效地得到工会组织的各种服务,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24家共享职工之家共享服务的基础上,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创建共享职工之家示范点,推动各职工服务中心(站)至少创建一家创新型共享职工之家,再指导建设1-2家主体型共享职工之家。主体型共享职工之家主要以四星、五星、省模、全模职工之家为依托,首批建设数量按照已有五星职工之家数量的10%的比例作为指导基数推进(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运作。共享职工之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台帐制度,做好经费保障、制度规范、防疫消毒、环境保洁、设备检修、消耗品补充、书报更新、物品保质期检查等维护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各区总工会、产业工(联)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基层完善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利用好新媒体、自媒体资源,开设“共享职工之家地图”,方便职工群众查询了解各家共享职工之家地址和开放时间。共享职工之家可根据场地实际自行设计悬挂由省总工会统一设计、制作的标识。各共享服务项目经市总工会验收合格后授予市级牌匾。

  (二)严格验收。共享职工之家申请验收时,填写《厦门市工会共享职工之家创建申请验收表》(详见附件2),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组织验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并报市总基层工作部汇总。市总工会将组成考核组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填写《厦门市工会共享职工之家验收合格汇总表》(详见附件3)。复核时间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每年要组织开展至少1次的定期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共享职工之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予以摘牌、通报。

  (三)星级评定。共享职工之家可申请星级评定,申报标准参照当年度厦门市工会“达标创优”活动星级职工之家的考评标准。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

  建设工会共享职工之家列入爱心厦门创建项目,以及市总工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抓紧实施,确保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工会共享职工之家建设继续纳入基层工会“达标创优”活动、先进职工服务站、优秀职工服务站站长等相关评先评优的考核内容。

  (二)经费保障

  1. 投入常态化。创新型共享职工之家开展以工会品牌服务(平安返厦、医疗互助、职工学堂、工会爱心驿站、暑托班等)、共享服务项目(共享培训、共享讲座、共享联谊、共享咨询、共享设施、共享顾问、共享平台等)的经费投入,由各级工会纳入年度预算,可通过精准服务,购买服务方式,作投入常态化、人员社会化的制度安排。主体型共享职工之家创建经费由基层工会自行解决。

  2.补助个性化。共享职工之家因地制宜量身定制,凡是验收复核合格且共享项目达到五个或五个以上的共享职工之家,由市总拨款给予硬件设施、耗材、活动经费等补助费,标准为1万元/家。对于建设、改造费用较高、使用效果良好的共享职工之家,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可以根据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工会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再给予一定的建设费用投入或人员经费常态化的补助。

  (三)进度安排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于6月26日(星期五)、8月10日(星期一)分两批报送《厦门市工会共享职工之家创建申请验收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zghzzb@163.com。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附件1建设任务数,市总工会拟于7月、11月分两批完成复核、补助工作。

 

  附件:1. 厦门市工会创建共享职工之家规划表

  2. 厦门市工会共享职工之家创建申请验收表

  3. 厦门市工会共享职工之家验收合格汇总表

 

  (联系人:黄庆明,联系电话:0592-2661072)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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