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19 16:01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市总有关部室,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全媒体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升外地职工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生产稳就业、鼓励职工及时返厦的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落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员工节后来厦返厦就业有关措施的通知》(厦人社[2023]2号),现就2023年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票据有效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合计59天);

  申报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

  审核时间: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审核被退回重新提交时间:3月1日到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重新提交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活动内容和参加对象

  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

  1.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2023年3月20日前已入会并办理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

  4.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会员信息登记,会籍信息准确;

  5.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会费,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三、申请平台和补助标准

  1.申请方式:登录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或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申报平台网络在线申请。

  2.补助标准和方式: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按照工会“定点定额”补助、人社路费补差的形式进行补助(见附件1)。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负责组织审批、资金发放,涉及人社补差部分费用由市总、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先行垫付。

  四、审批流程和时限

  平安返厦交通补助申请与审批通过网络无纸化方式进行。各产业工(联)会按照以下审批流程和时限,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可参照执行:

  1.初审: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进行初审,着重审核职工会籍信息、补助申请材料等。初审时限为职工提交的7个工作日内。

  2.复审: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上一级工会进行复审,着重审核基层工会经费缴交情况和补助申请材料等。复审的审批时限应于初审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复审不通过的退回,一次性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3.汇总核实:各产业工(联)会在复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通过审批名单,打印并盖章后报送市总权益保障部,电子版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

  4.补助发放:市总权益保障部对纸质版名单盖章后,交市职工服务中心,市职工服务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打款发放补助费用。

  5.其他事项:

  (1)基层工会审批确有困难,可由上一级工会进行协助。

  (2)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把关,提升审核效率与审核质量,确保好事办好。

  (3)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要做好抽查与审核督办,确认各级审核时效率。

  五、申报材料

  在申报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

  1.身份证或护照;

  2.工会卡正面;

  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票据正面用黑色水笔签字并署提交日期);无纸质车票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乘坐火车的,需在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

  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国内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职工申报前,须确认本人会籍信息,会籍信息不准确的先进行会籍变更,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职工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六、落实责任

  本年度平安返厦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会、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市总权益保障部:统筹全市工会“平安返厦”工作,召开全市平安返厦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2.市总网络工作部、全媒体中心:做好系统前期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

  (1)编制“平安返厦”在线申请和审批操作指南;

  (2)提供“智慧工会”平台返厦申报与审核培训;

  (3)完成“智慧工会”平台与会员卡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平台调试,确保新系统工会组织数据、会员信息等前置条件满足返厦申报需要,使之具备线上申报、审批条件;

  (4)处理平台使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开展在线申报、返厦政策等方面宣传。

  3.基层工作部:牵头协调基层工会组建数据清理核实和隶属关系有误的基层工会数据:

  (1)指导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做好基层工会组织信息清理核实;

  (2)协调基层工会归属问题的处理与咨询;

  (3)指导会员会籍接转、管理问题的处理与咨询。

  4.市职工服务中心:

  (1)12351热线回复“平安返厦”申报和政策咨询;

  (2)按时限要求发放市级产业工(联)会平安返厦补助款。

  5.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各镇街(园区)职工服务站等:

  (1)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制定审批细则。

  (2)熟悉掌握“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在线申请、初审和复审流程,解答基层工会和职工会员的相关咨询;

  (3)组织完善平台基层工会信息清理核实,负责处理职工入会、会籍变更审核等问题;

  (4)组织基层工会开展相关培训,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返厦申请、初审等;

  (5)负责做好复审和资金发放工作。

  6.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工会

  (1)发展职工入会、接收流动会员组织关系。

  (2)完善平台工会组织信息,组织指导职工完善会员信息登记、进行工会会员卡办理等工作。

  (3)按规定做好工会会费、工会经费缴交工作。

  (4)宣传发动会员申报平安返厦。

  (5)及时对职工入会申请、会籍转入申请和平安返厦申请进行审核。

  七、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要及时把握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按照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保持顺畅有序,确保补助款及时发放到位。

  2.做好前期准备。全媒体中心要优化申报平台,强化培训力度,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工会要及时核实完善系统中工会组织台账数据,对有误的建会数据逐一核实处理;积极引导职工入会,指导会员完成信息登记和会员会籍变更申请。

  3.加强政策宣导。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通过报刊、厂(社、园)区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外地职工尽早熟知各项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期间,市总工会将通过“12351热线”、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及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等提供咨询服务,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4.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认真做好咨询服务,检查督促工作进展。以此为契机,认真抓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政策宣传,让工会会员熟知权利和义务,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入会建会、会员信息管理、会员卡办理等工作。

  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2023年“平安返厦”市人社局补差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张聪,2661062)

  

  附件:

  1.2023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2.2023年“平安返厦”市人社局补差资金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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