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伟大历史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40年栉风沐雨,上下求索,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抚今追昔,展望未来,工会人深刻认识到改革的历史必然和实践价值,必将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的决心,推动工会事业全面发展。
新面貌迎接新时代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发展生产力成为各行各业的首要任务。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国家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历史任务,厦门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由此开启新阶段,以全新面貌迎接新时代、新浪潮。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厦门湖里区划出2.5平方公里设立经济特区。1981年10月,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正式动工兴建。在特区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邓小平同志于1984年2月来厦视察经济特区,果断作出“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全岛”的重大决策,并欣然挥笔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同年3月,中央郑重对外宣布:厦门经济特区由湖里的2.5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包括鼓浪屿)的134平方公里,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翻开崭新一页,厦门工会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服务大局,抢抓机遇,积极稳妥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实践,深化特区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
厦门是福建省城市工会改革试点城市,要求工会组织改革运行机制应同全市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发展。市总工会遵照党的十三大精神,以全总提出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为依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会改革的目标是:在党的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总方针指引下,把全市工会建设成为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其中心环节在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实现民主化、群众化。
按照总的目标要求和工会职能,反复研究拟定出“工会三级组织改革方案”。第一个层次是市总工会的自身改革。重点是逐步实现工会工作由指令活动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克服长期形成的下级为上级服务的所谓“马达倒转”现象,切实做到全面履行领导机关的职责,即搞好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进行理论业务指导,培训工会干部,协调工会活动。第二个层次是加强县、区、局、产业工会建设。在组织体制上实行代表大会制和联合代表制并存的原则,有步骤地同行政部门的改革同步进行。在设置上根据经济管理、行业相近和所处地域等条件,通盘考虑全市工会中间层次的机构设置方案:初步拟设5个行业工会联合会、5个产业工会、6个区工会和1个县工会。城市工会中间层次的合理设置,有利于工会组织内部形成一个从上到下相对独立、运转灵活的完整体系。第三个层次是基层工会改革。要求各级工会广泛发动职工开展“贯彻企业法,推进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的大讨论活动。市总设立“两化”讨论办公室,收集整理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对“整顿建家”的典型进行总结推广,重点从民主选举工会领导班子为突破点,加强基层组织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推进工会两化建设进程。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在工会会员直接选举工会领导人、工会中奖层次的设置、改革工会人事管理制度、确定城市工会运行机制、转变机关作风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外,1984年5月,全国总工会作出《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要求各地工会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普遍进行一次整顿,逐步把基层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市总工会按照全总决定和省总会议精神,经过深入摸底调查,制定了开展整顿建家活动的“实施意见”。1985年3月,市总工会颁发了首批“职工之家”合格证书,以先进典型银鹭,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了创建活动全面扎实开展。历时三年的整顿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到1987年全市已有705个基层工会组织建成“职工之家”,占基层总数的94%。
通过这次整顿建家活动,一批年富力强和具有较高文化专业知识、深受群众信任的干部进入基层工会领导岗位,加强工会班子建设,在推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参与企业各项改革中,能做到“议大事、懂全局、爱本行”,独立负责地大胆为职工说话办事,密切同群众的联系,提高了工会的地位和威信,基本实现了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使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大为增强。
1977年我市完成工业总产值比1976年增长9.1%,扭转了财政收入三年完不成任务的局面。1978年又比1977年增长19.3%,企业利润收入增长43.8%,创造了工业生产的最高水平。1979年全市超额8%完成国家下达计划任务,比上年增长10.6%,利润总额增长10.5%。从1980年至1983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12.55%,特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外部配套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到1988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提前两年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的计划目标,财政收入逐年增加,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教文卫事业均取得了较大发展。
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工会改革适应了特区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厦门经济特区在“七五”期间的快速发展,为实现特区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组织服务市场经济
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后,党中央、国务院又进一步将特区的改革开放向前推进: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相当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89年5月至1992年12月,先后批准厦门设立海沧、杏林、集美三个台商投资区,在区内投资按现行经济特区政策办理。同安县实行开放区政策。1992年11月,国务院又批准厦门建立象屿保税区。1994年3月,全国人大决定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这一系列区域开放政策的实施,使厦门经济特区的对外开放布局延伸到岛外,总面积达256平方公里,基本形成了特区在外延架构上展现出海港城市高梯度的开放格局,在内涵结构上也增强了对外开放的经济实力,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厦门已成为全省和全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
厦门市委、市政府遵照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福建省的批示要求,制定出厦门经济特区在“八五”、“九五”期间实现“三级跳”的奋斗目标和实施战略,力争199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1996年达到200亿元,2000年达到400亿元,把特区的外向型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形成初具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全市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在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全方位扩大队伍开放,奋力再造特区新优势,这在厦门历史上是经济总量扩大最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城市社会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为了适应特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市总工会按照全总提出城市工会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工作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密切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使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1990年2月,市总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通过决议,号召各级工会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作为知道工会工作的主线,提出加强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市总机关认真组织工会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制定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措施,提出16条建议并向市委报告,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工会工作,多方创造条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使工会成为深受广大职工依赖的群众组织。市总工会在党的领导支持下,把握全局,统筹规划,循序渐进抓好工会组织建设,注重从理顺工会组织体制入手,强化产业工会民主建设,做好工会干部协管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三级垂直管理的工会组织网络,使“决策指挥、承上启下、组织实施”连为一体,各级工会职责分明、关系明晰,有效地促进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从1990年到2000年,市总抓住工会两次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强调整充实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同时,根据工会章程进行换届差额选举,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健全工会各项民主制度,发挥会员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会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根据职工队伍的新变化,适时着手组建新的产业工会组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完善的工会领导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特区改革开放和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充分显现工会的职能和作用。
工会领导机关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重点,1993年1月,市总工会提出特区工会工作新思路,要求各级工会做到“三变三不变”:即思想观念、工作范围、活动方式要改变,职工主人翁地位、工会四项社会职能、企业党政工关系不能变。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胆探索,开拓进取,努力把工会工作从单纯活动型转向指导决策型,由行政型变为服务型,切实加强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市总领导率先转变作风和工作方式,每年开春要到各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产业工会现场办公,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内部协调督办机制和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好“代表、指导、参与、协调、服务”的职责,为基层职工服务。
经过全市职工协力奋斗,厦门“八五”“九五”期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果。199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达250.5亿元,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市委确定翻番的目标任务;1999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8.29亿元,人均34735元,在全国城市名列第七位,提前一年超额14.6%完成“九五”计划任务。
深化改革开启新征程
进入21世纪以来,厦门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统计数据显示,三十几年来,厦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2倍,年均递增16.4%;财政总收入增长545倍,年均递增20.4%;城市建成区扩大了7倍,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已经步入了由中等收入向中等发达水平迈进的崭新阶段。
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厦门工会持续深化改革,开启全新征程。特别是2015年以来,厦门市总工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围绕大局,精心谋划,通过调整服务架构和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与平台、强化服务意识与能力等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工会改革工作。
调整服务架构和职能。改进市总工会领导机关人员构成,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实行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大幅度提高市总工会全委会、常委会和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劳模、基层工会主席、一线职工的比例。调整市总工会内设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新设立基层工作部等强有力服务职工的部室,适应厦门产业发展需要重新设置产业工会,整合资源、拓展事业单位服务职能。实施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工会和镇街、园区、社区、行业工会职工服务站建设,推动服务职工体系扁平化,进一步贴近职工、靠前服务。改革后市总工会行政编制减少3%、内设机构减少11%。
创新服务方式与平台。强化“互联网+”思维,打造“一网一微一平台”网上职工之家(即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会综合信息化平台),累计有1200万人次职工通过网上职工之家获得入会建会、会籍转移、维权咨询、联谊交友、求职招聘、医疗互助、平安返厦等服务。市总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年位居全国最具影响力工会新媒体前十名,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新格局初步形成。探索“工会+”模式,加强与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等的协作,整合资源,建立了有效服务职工的新平台。试行“职工+”方式,壮大工会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和服务长效机制,构建职工服务职工、反哺社会的新机制。
强化服务意识与能力。转变作风建设是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加强工会党的建设,强化工会干部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推行“一线工作法”, 建立工会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蹲点、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制度;实行“错时工作制”,推动工会干部在下班后和休息日为职工提供服务;健全“下挂”机制,安排机关干部到重点和基础薄弱的镇街、园区工会挂职,实现工作力量减上补下。探索建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已配备的170名工会专干有力地解决了服务力量不足突出问题;健全考核、激励等制度,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争议仲裁员等技能考试、鉴定,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
40年来,厦门工会改革始终坚持突出党的领导、突出建功立业、突出维权服务、突出基层基础,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背景下,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工会人始终牢记竭诚服务职工的使命,强化工会服务职能,让职工当改革的“主角”,以职工获得感作为改革的“试金石”。(市总全媒体中心 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