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
为深化职工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依据《厦门市职工学堂建设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市总工会创设“职工学堂”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广大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的学历和技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以全市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引领、提升职业技能、提高文化素质为重点内容的教育培训。
二、学堂名单
2019年市总工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服务中心、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技师学院、市图书馆女职工周末学校、厦门信息学校、集美工业学校、厦门特房建工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基地、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亿丰电商学学院创设首批10家职工学堂。
三、培训内容
(一)职工学历提升类:依托厦门高等教育院校设立职工学堂,开展“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组织对在厦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进行本(专)科学习教育。
(二)职业资格培训类:依托厦门技师学院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设立职工学堂,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技师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
(三)专业技能培训类:依托厦门高职、中职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立职工学堂,针对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开展新业态岗前培训、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岗转岗培训等。
(四)岗位技能培训类:依托市职工服务中心,以及行业和企业培训中心设立职工学堂,组织对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岗位技能、法律常识等内容培训。
(五)文化素养培训类:依托市工人文化宫和女职工周末学校设立职工学堂,组织对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艺术鉴赏和生活技能等培训。
四、鼓励措施
(一)大力开展公益性教育培训,由市总工会负责聘请培训讲师保障职工学堂,逐步推进职工免费参加教育培训。
(二)对自费参与教育培训且符合学费补助条件的职工,由市总工会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助。
学费补助条件:1.本市在职职工且为工会会员(已办理工会会员卡);2.所在单位已建会且按规定缴交会费;3.完成规定课时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帮助职工稳定就业、提高技能、增加获得感的重大意义,着眼关心职工需求、助推职工成长,切实把职工教育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微信、官方网站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工学堂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职工学堂的宣传力度,调动职工参加培训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集体组织报名。
(三)要严把标准。准确掌握市总工会给予职工培训学费补助的申报程序和条件,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参加教育培训的职工及时完成职工学费补助申报,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把关工作。
(四)要拓展延伸。可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和职工培训需求,自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有条件的工会可按规定给予职工一定的培训学费补贴。
附件:
1.职工学堂报名表
2.职工学堂补助申请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