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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03 字号:T | T

2018年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认真落“五抓五重”监督执纪责任清单,监督检查工青妇三家单位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围绕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严密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抓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一)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参加会议、开展调研、走访了解、进行督查等方式,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推进群团组织机构改革,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竭诚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和所属刊物等的监督检查,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了解工青妇三家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督促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推动受到谈话函询的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做好工青妇三家单位有关干部提任、试用期满转正和转任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跟踪了解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情况,检查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盯紧盯牢“七个有之”问题,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问题线索快查深查彻查,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抓调查研究,掌握真情实况

(五)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度。建立联系分工制度,按照《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联系分工制度》要求,纪检组三名领导干部每人具体负责联系一单位(包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到所联系单位驻点工作,建立驻点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日志。通过参加驻在部门相关会议或活动、主动沟通交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等方式,拉近与党员干部的距离,及时发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进一步执纪监督打牢基础。

(六)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工青妇三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沟通交流,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分析研判党内政治生态。与机关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交流,掌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密切联系机关纪委(纪检委员),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沟通重要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疑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普通干部职工的交流,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听取普通干部群众的反映征求开展纪检监督检查的意见建议。

(七)建立完善廉政档案。规范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建立工青妇三家单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号;同时指导、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健全管理机制和管理纪律,强化档案运用。动态掌握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探索建立工青妇三家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政治生态档案,掌握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三、抓责任落实,增强担当精神

(八)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配合协助市委巡察组工作,加快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做到件件落实。对照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检查工青妇三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条条落实,真改实改,见到实效。

(九)督促抓好主体责任检查。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检查的统一部署,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的实施方案》,按照工青妇三家单位交叉检查的办法,采取谈话了解、查看会议记录、档案资料、财务帐册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照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和正风肃纪等三个项目、26项检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形成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同时,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突出群团组织的政治属性,制定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十)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批与工青妇三家单位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廉政谈话,与新任职处级干部廉政谈话;要求党组(常委会)开展廉政谈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党组(常委会)班子成员谈话由党组(常委会)书记主谈,处级领导干部的谈话一般由党组(常委会)班子成员主谈,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的谈话由所在部门负责同志主谈,纪检组加强监督指导,视情参加。

(十一)严肃推进问责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腐败问题严重、严重违反中央八项精神问题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唤醒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十二)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做好有关工作承接和相应准备工作,了解工青妇三家单位党外处级干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四、抓纪律建设,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十三)加强纪律警示教育。督促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发挥工青妇三家单位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做到明纪律、强意识、守规矩。运用上级纪委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及时了解并收集有关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十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青妇三家单位和各部室结合群团改革实际,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和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6月底前各单位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十五)认真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拓宽信访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上报信访情况,核查市纪委转办的信访问题。加强与工青妇三家单位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的联系,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完善信访举报统计方法,对信访举报情况按月统计,按季度梳理,半年分析研究一次。规范督办件的办理,确保督办件按期限按要求处置,件件有回音。

(十六)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通过书面函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选人用人、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评比表彰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到露头就打、违纪必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

(十七)持之以恒纠“四风”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密切关注各种隐性变异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等问题,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思想,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形式,深入查找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对调研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违规层层陪同问题,对工作当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

(十八)严查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了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专项资金、“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希望工程”系列公益项目,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基金、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春蕾计划”助学活动等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对胆敢对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快查严查,通报曝光;对帮扶工作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十九)抓好节假日提醒教育工作。继续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做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年节假日的提醒、教育、监督检查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二十)推动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细化实施细则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自查,抓好贯彻落实。

六、抓自身建设,增强素质本领

(二十一)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在思想上改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密联系群团组织实际,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增强学习实效。

(二十二)完善内控机制。适应党的十九大后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责任追究等权力的行使,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在纪律和规矩下工作生活。加强谈话谈心和日常沟通,及时掌握本组干部的思想动态,抓好“八个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增强履职能力。认真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培训活动,学习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能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业务提高。搭建组内业务交流平台,坚持每周一次的组务会制度和纪检组学习研讨制度,提升纪执纪审查能力。

 

 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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