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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日期间进一步树立新风正气破除陈规陋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字号:T | T

各党支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回潮反弹,市总工会机关党委、纪委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树立新风正气、破除陈规陋习,做到“六个提倡、六个严禁”:

  一、提倡文明贺节,严禁公款购制寄发贺年卡、挂(台)历;

  二、提倡廉洁过节,严禁借机谋私、搞利益输送;

  三、提倡绿色出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提倡亲清关系,严禁拉帮结伙、吃吃喝喝;

  五、提倡遵规守纪,严禁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

  六、提倡勤俭节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活动、借机敛财。

  以上请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所在支部书记的责任。

  举报电话:2661058(市总工会机关纪委)。

 

厦门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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