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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如何申请认定?职业病患者享受哪些权利?
日期::2015-05-13

  【概念阐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所谓的职业病是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确认的十类职业病: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申请认定】确定职业病需要医院诊断和职业病认定两个程序。申请和认定的程序和一般的工伤认定相同,提出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享有权利

  职业病患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二)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四)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五)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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