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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里的“执著铁汉”
日期::2015-05-21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这是走进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的第一印象。在这里,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一沓沓厚厚卷宗,它们像一座座大山,将执行干警们都淹没其中。虽然还没见人,连续不断的电话声和键盘声已充盈于耳。这里的执行干警们身手都十分了得,他们能够动作敏捷地在一座座卷宗大山与执行现场间来回穿梭,不停地转换电话和电脑,有时候,你才刚看到他们从一个现场回来,没几分钟又听说他们已经前往在另外一个执行现场的路上。这就是平日里思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们的工作节奏和状态。据统计,仅2014年,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新收执行案件就有6642件,然而,一线承办法官却只有十几位,每年分配到每位执行法官手上的新收案件,就达五百多件。面对着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思明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不敢有一丝丝松懈。

  四年追讨工伤款

  回想起曾经接手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刘洋仍然记忆犹新:“当时,这件案子十分棘手,给大家都出了一道难题。”刘洋所说的这个案子发生在2011年12月,一名装修工人在某酒店装修作业时不慎摔伤,三年内经历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法院判决该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款共34万元。

  然而,判决书虽下来,这名职工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刘洋正是当时负责该案件的执行法官,他告诉我们,这个案子很特殊。原来,发生工伤的酒店聘请了某装修公司为其提供装修服务,该装修公司又将此装修工程转包给某包工头,包工头再雇佣该职工进行装修工作。然而就在工伤事故发生不久后,该装修公司却突然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且公司也已经停业。

  “我们到装修公司现场执行的时候,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公司场所是租的,房东说已经欠了好几个月房租。而且装修公司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相当于一个‘空壳’。”刘洋说道,“在这起案件中,装修公司和包工头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开始,他们都不愿意履行法院的判决。”

  于是,执行局开始传唤被执行人。在第一次传唤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突然失踪企图逃避履行法院判决。然而让法官心有余悸的更是,受伤职工从诉讼开始就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扬言制造公交车爆炸事件。法官担心一旦该职工做出过激反应,可能会酿成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面临如此不利局面,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承办法官们心急如焚。他们一方面极力安抚职工的情绪,以防其做出极端行为,并帮助申请执行救助金;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对被执行人“围追堵截”。在执行工作开展的一年多时间里,执行局法官们更是与这名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上演了一场场“猫捉老鼠”的好戏。

  跑公安,查户籍;跑居委会、挖线索……“有几次终于得到被执行人信息,我们赶到后人却已不见踪影。许多人打趣我们,这回可真成了侦探!”刘洋说道。执行路途困难重重,但执行法官们却不轻言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15年1月的某天晚上,执行局得到线索,之前失踪的被执行人入住于厦门湖里区某酒店。执行法官立刻连夜赶往现场,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竟在房间里呼呼大睡,却怎么也叫不醒。

  此时被执行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精味,为确保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叫来了120,将他送往医院醒酒。据执行法官回忆,那天夜里,执行法官们不敢有一丝松懈,几个干警们一起陪着这名醉汉直到天亮。待到第二天被执行人酒醒,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宣布实施司法拘留。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该被执行人于当天下午4点支付了赔偿款项。

  铁面下的真柔情

  在外人眼里,法官的形象都是铁面无私。但是每当有民生案件涉及到弱势群体,铁汉们总能伸出援助之手,用柔情温暖人心。

  在另一起工伤款追讨案件中,思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美玲给我们讲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职工周某受雇进行电工作业,却不慎遭受电击从高处跌落受伤,造成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变成植物人。经过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赔偿100多万。可是到了执行阶段,公司老板却逃逸,也查无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当时这名职工因为工伤起不了身,职工家属直接用担架推至市政府和信访局。”徐美玲说:“其实我们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来厦打工,家庭经济状况本就不好,工伤事故发生后,医疗费用也是一笔大开销,连基本生存都成问题。”考虑到周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向上级申请司法救助,并根据相关规定分三次向周某发放执行救济金15000元,暂缓周某的燃眉之急。

  “案件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得到圆满结局。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的艰辛,也只有执行法官自己才能体会。”对这群铁汉来说,工作艰苦并不意味着什么,怕就怕在,他们付出了诸多辛苦,却往往没有结果,到头来“白忙一场”。而个别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也给执行法官造成了很大工作压力。

  劳资纠纷案件是法院执行工作典型的“老大难”。难执行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大部分用人单位在案件发生后,常常是人去楼空,甚至可能负债累累;其二是这类劳资纠纷案件多发于餐饮、娱乐、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属于群体性争议案件,虽然个体欠薪数额不大,但职工集体诉求的总金额却不小,案情也更为复杂。

  由于停止经营企业基本已无财产,处理这类案件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尽管执行法官付出了很多艰辛,但是执行过程却并不顺利。“有时当事人的怨气还会发泄在我们身上,甚至还会拳脚相加。”执行法官柯祖锋对此就深有体会,“执行工作就是为案件的解决划上句号的。但是,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只会关注到执行的结果,并不会在意执行过程中我们付出多大的努力。”说及此,这些铁汉们的表情多少有些落寞,不过他们却有着积极良好的心态。“设身处地想想,辛苦工作了大半年却拿不到工资,换着是谁,这种滋味都不好受。所以,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一切力量去帮助当事人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利。”说完这段话时,刘洋与柯祖锋相视一笑,当作勉励,便再次投身到工作中去了。

  创新机制巧执行

  “一台车两名干警满城轮流跑。”这是以前的执行工作状态,尽管执行干警们从白天忙到深夜,但收获却并不如人意。

  面对汹涌的收案潮,从2012年起,思明区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执行机制革新,着力强化公安联动机制,借力公安力量关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破解“骨头案”、打击“钉子赖”。执行机制改革后,执行工作一改以往的工作方法,采用集约化执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处理案件常常需要多种方法齐上阵,尤其是面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徐美玲介绍说。2012年,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在全国首创老赖曝光台,对老赖进行网页、网络曝光,开启网络失信惩戒先河。此外,还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许多被执行人在被曝光后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而如今,思明区法院还与厦门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上级法院共建三级信息查控机制,积极运用网络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并极致运用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制度,真正实现了让“老赖”无所遁形。

  “以前我们是追着被执行人跑,但现在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会主动前来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现在,只要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飞机、动车都是坐不了的,宾馆也是住不了的。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当了好多年‘老赖’,后来上了失信名单才发现自己乘坐不了飞机,只能乖乖‘还钱’。”徐美玲说。在工作上诸如前述的改革创新,在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中并不罕见。工作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修行,一边思考,一边积累经验。

  “奉公守廉,执着于行”。这是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局训要求。临走时,我看到这群执行法官依然埋头在工作当中。从他们忙碌身影中,我俨然看到一种力量,他们用自己独特的执着与坚韧,守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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