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四风”反弹,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
一是迅速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廉政教育警钟长鸣。纪检组自身先学一步,并要求工、青、妇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切实做到人人知晓。同时还要求组织学习《中共厦门市纪委 厦门市监察局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厦纪综[2017]47号)。从反馈情况看,工、青、妇三个单位动作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支部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切实督促各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八个严禁”。督促三个单位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单位能够自觉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申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八个严禁”,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的行为。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发生变异。三是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联合驻在各单位纪检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要求总工会、共青团、市妇联党组将节日期间值班表,公车停放点及节日期间公车使用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2.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于节后书面报送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3.实施监督检查,10月1日、10月6日分别对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的车辆入库和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