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账了!终于能回家过年了!”2月9日下午,余刚(化名)盯着手机银行里的到账通知,长舒一口气。这一天,距农历除夕只剩一周时间。
就在十几天前,余刚还在为被拖欠的4万多元工资夜不能寐。而从求助到全额拿钱,历经4轮“讨薪接力”。
项目结束了,工资没着落
余刚于2024年9月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安全管理员。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7500元,转正后8500元。但从去年5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同年9月底,公司不仅未提前通知,还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老板承认欠钱,就是一直说没钱。”余刚说,和他有类似遭遇的工友还有七八人。项目已经结束,他和工友们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今年1月13日,他走进同安区劳动仲裁寻求帮助。
调解员接手后发现,这案件并不简单。
余刚所在建筑工程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其工程项目是由A建设公司和B工程单位共同承包。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两张皮”,让维权变得扑朔迷离。
起初,A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态愿意“承担部分金额”,但两天后便改口:“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内部员工的事,跟我没关系。”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则坦言资金困难,提出分期三个月支付,被余刚一口回绝:“我等钱回老家过年,不能再拖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协议签了,却没按时到款
1月24日,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利弊分析,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终于松口,同意全额一次性支付。1月28日,双方约定1月30日上午在调解室签署协议。
然而,1月29日下午,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临时告知“相关部门检查,无法到场”。调解员紧急协调,将调解延至2月2日。2月2日一早,财务又发来消息:“能不能再推迟?”
“职工在等钱回家过年,不能再拖了。”调解员再次连线多方,最终说服对方委托财务人员代为办理。当天上午,双方坐在调解桌前,却又因高温补贴核算问题当场“杠”上了。经过近一小时现场核算、说理、协调,最终确认调解金额44698元,约定2月5日一次性转账。
2月5日,余刚的手机静悄悄的。他拨通电话,对方称“会安排”,再问何时到账,便模糊回应。微信不回,短信不接。
“不是签了协议吗?怎么又不给了?”余刚声音里透着急切,再拿不到钱,他就赶不上回老家的车票。
2月9日上午,工会调解员再次出手。一边指导余刚调整沟通话术,一边多次致电:“职工几个月没收入,借钱在厦门等这笔钱过年。协议签了不履行,对企业信誉也是损害。”当天下午3时50分,余刚发来微信截图,“已全额到账。”
这起案件牵扯之广,让调解员都感慨“少见”。从项目建设单位到业主,从总包到劳务外包公司,从本地股东到外地挂靠单位,前前后后涉及9家市场主体。每一层关系背后,都是责任推诿与资金缺口的叠加。余刚的讨薪路,最终画上句号。(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 林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