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厦门市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和各级工会征集2021年度厦门市第二十七届职工技术竞赛工种(项目)及其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兴行业,选择我市紧缺工种和职工关注的工种(项目)开展职工技术竞赛。各项目参加决赛职工人数要有40人以上,实行先集中培训(要求20课时以上)、后比赛的步骤进行,原则上全市性(A类)要有3个以上不相隶属法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区级、行业(B类)至少2个不相隶属法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前一届已举办过的工种原则上不予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承办一个项目。竞赛能于11月1日前实施结束。
二、申报条件
工会组织健全的单位经申报、批准均可举办竞赛活动,按照“谁申报,谁承诺,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竞赛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工会组织健全;(3)有举办竞赛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检测仪器等;(4)有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评审机构和相应工作人员;(5)有可靠的经费来源,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6)安全制度健全,有防范应急措施,负责竞赛安全工作。
三、比赛经费
市级A类竞赛经费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给予适当补助,承办单位应尽可能支持比赛,无偿提供可利用的资源条件,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如您单位有承办意愿,且具备办赛条件,请于2021年3月8日前(逾期不受理),提出竞赛工种(项目)申请,填写《厦门市第二十七届职工技术竞赛承办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经各单位(盖章)汇总报送到市劳动竞赛办公室(体育路95号市总工会大楼404办公室)。比赛项目经筛选后,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同意,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联系人:蔡培志,联系电话:2661272
附件1:厦门市第二十七届职工技术竞赛承办申请表
附件2:厦门市第二十七届职工技术竞赛征集汇总表
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