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促进我市港口航运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厦门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海丝”核心区建设,培养更多高技能服务人才,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大赛的通知》(厦工〔2025〕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货运代理服务员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专门监督仲裁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组织筹备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洪 军 厦门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刘义平 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 员:丁松柏、刘伟玲、苏振川、毛媛媛、缪雄平
(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丁松柏 厦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
部长、一级调研员
副主任:刘伟玲 厦门市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一级调研员
苏振川 厦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
二级调研员
成 员:毛媛媛、缪雄平
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二)竞赛执委会
主 任:缪雄平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校工会主席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组)、赛务部(组)、技术部(组)、申诉受理部(组)、后勤保障部(组)。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思明区体育路61号),联系方式:0592-5393530。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货运代理服务员。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水平,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70%。
(三)计分方法
(四)参赛条件
1.本市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在职技能劳动者;
2.参赛选手应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3.单位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的(不含领队),可作为参赛队伍参加团体赛,单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参加个人赛;
4.已在全国竞赛获得前三名和省、市级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金牌工人”“厦门行业(数字)工匠”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5.本次竞赛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40人,团体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6支,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8人,报名人数未达到参赛人数要求的不予开赛,报名人数超出规定人数上限的,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预赛(预赛前将预赛方案上报组委会备案)。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5日23:59截止。
3.联 系 人:庄老师
4.联系电话:1571154865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5.邮 箱:304623577@qq.com。
6.报名材料:
(1)选手《报名表》1份;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选手证书及职称复印件各1份。
各参赛队将汇总表及选手报名表 (详见附件1、2)电子文档(盖章转PDF和word版)报送至上述邮箱。参赛选手可电话索取报名表格,免费参加培训及竞赛。
(六)赛前培训
1.时间:2025年9月13日(暂定)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暂定)
三、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设置
获得竞赛个人第一名至第六名及优胜奖的选手,由本项目竞赛组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其中: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人,第2-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人,第4-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人,优胜奖奖励500元/人,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对获得市级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厦门行业工匠”,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或认定。
(二)团体奖项设置
参赛队伍达6支(含)以上时设团体奖项,控制在参赛队伍数量的35%以内。团体奖第一名的优胜团队,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厦门市五一先锋号”,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对获得团体奖第一名的优胜团队所在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奖项设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货运代理服务员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2.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货运代理服务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