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化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积极构建与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现就做好2025年我市技能人才激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激励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就职于厦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为本企业所属工会实名认证会员;
(二)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经市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发放的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验证。
二、一次性激励标准
晋级技师的,每人一次性激励600元;晋级高级技师的,每人一次性激励800元;晋级特级技师的,每人一次性激励1000元;晋级首席技师的,每人一次性激励1500元。如有多次晋级的,按最高等级给予一次性激励。
三、激励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企业工会申报,基层工会进行初审公示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区(产业)工(联)会,再由各区(产业)工(联)会进行审核盖章并填写申请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申请表材料和电子版申请汇总表报送市总工会。本次激励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市总工会受理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汇总提交市人社局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验证复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研究确定激励对象,并将一次性激励金直接汇入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四、激励申领时限
2025年厦门市技能人才激励申报自2025年6月1日开始,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指导职工及时如实申报,做到申报人姓名、证书持有人姓名、银行卡户名三者一致,避免出现漏报、虚报等情况。
(二)严格执行激励申领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基层工会初审、市人社部门验证复核、市总工会研究确定的步骤开展激励工作,确保激励对象符合条件要求。
(三)积极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各单位可参照市总工会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附件:1.2025年厦门市技能人才激励申请表
2.2025年厦门市技能人才激励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