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挥职工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大赛的通知》(厦工〔2025〕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园林绿化工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承办单位:厦门市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
厦门市绿化中心
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王艳艳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副主任:刘义平 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龙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委 员:丁松柏、林娜珍、柳振誉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丁松柏 厦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副主任:林娜珍 厦门市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一级调研员
柳振誉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绿化处处长
成 员:周剑锋、苏振川、魏道军
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三)竞赛执委会
主 任:魏道军 厦门市绿化中心主任
副主任:陈昌声 厦门市海沧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洪跃龙 厦门市绿化中心副主任
王明毅 厦门市绿化中心副主任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园林绿化工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技术文件、试题按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以上技能要求进行,结合行业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的办法。
1.理论知识竞赛(占总成绩的20%)
考试内容涵盖园林植物基础知识、乔木修剪原理与方法、修剪技术要点、树木生理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从《福建省住建系统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竞赛理论考试题库》及《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理论考试题库》出题,其中涵盖园林植物基础知识、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材料、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植物修剪整形技术、树木修剪技术、树木生理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
单项选择题(30分)、多项选择题(40分)、判断题(15分)、问答题(15分)。
2.操作技能竞赛(占总成绩的80%)
考核内容为绿化修剪的基础操作、艺术造型、安全规范等,充分展现参赛者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
选择海沧区自贸公园内的乔木及绿化带为对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乔木的枯枝、病枝、过密枝清理、绿化带的常规造型修剪,要求同时保证树形、绿篱的整齐、美观,符合城市行道树、绿化带的规范要求。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
修剪技术(60分):枝条修剪位置准确、剪口平滑,符合修剪规范;保留的枝条分布均匀、层次分明,树冠形态美观自然。
安全操作(20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修剪工具操作规范,无违规危险动作;作业过程中未对周围人员、设施和其他树木造成损害。
文明施工(20分):修剪产生的树枝、树叶等废弃物及时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四)计分方法
个人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竞赛成绩仅作排名依据,当届竞赛有效;各项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也相同时,原则上以时间优先者为先,不设并列名次。
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个人综合总分=理论成绩(100分)×20%+操作技能(100分)×80%。
团体综合总分=团队选手个人综合总分之和。
竞赛组委会将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和实操竞赛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汇总,确定参赛团队与选手的最终成绩和排名。
(五)参赛条件
1.本次参赛选手为全市市政园林系统职工以及相关园林企业在职职工,由市属推荐2家、各区分别推荐3家、园林与林业协会推荐5家园林绿化企业并报名参加此次竞赛。每家企业限派1支参赛队伍,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构成。
2.参赛选手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初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3.年龄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累计满三年以上厦门社保且在现职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以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的在职从业者。
4.已在全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省、市级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金牌工人”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项目技能竞赛。
符合以上参赛资格的人员经职工所在企业工会推荐,由组织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名参赛。
(六)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
2.报名材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汇总表 (见附件1、附件2,须加盖参赛企业公章);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参赛选手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及电子版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
(3)参赛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参赛选手厦门社保证明;
请各参赛队伍准备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mylzlxh@126.com。联系人:王树康,联系电话:18950029527。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1.乔木修剪实操竞赛
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
地点:海沧区自贸公园内乔木竞赛区
2.理论知识竞赛
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16:00
地点:海沧区自贸公园内大会议室
3.绿篱、灌木球修剪实操
竞赛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6:30-18:00
地点:海沧区自贸公园内灌木竞赛区
4.竞赛闭幕式
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
地点:厦门市园林技术推广中心(地点:湖里区枋湖东路200号三楼大会议室)
三、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获得竞赛个人第一名至第六名的选手,参赛选手较多的可设置优胜奖。由本项目竞赛组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其中: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人,第2-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人,第4-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人,优胜奖500元/人,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对获得市级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厦门行业工匠”,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或认定。
(二)团体奖项
参赛队伍达6支(含)以上时,可同时设团体奖项,控制在参赛队伍数量的35%以内。团体奖第一名的优胜团队,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厦门市五一先锋号”,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奖项设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园林绿化工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厦门市第三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园林绿化工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