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职工学堂将坚持以职工发展需求为中心的导向,紧密对接厦门市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机制,持续推进职工学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增强职工教育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根据各办学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及任务
今年职工学堂将把握新时代职工教育的新要求,着眼职工实际需求,结合各行业特点和各办学点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深化课程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吸引更多职工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将职工学堂建成“精进技能、提升素质、凝聚人心、展现技艺”的平台阵地,为厦门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持。大力推进学历继续教育,计划助推2200名职工参与“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开展党建教育、无人机应用、AI应用、急救科普、工艺美术、健身体育等约258门课程共5160课时的公益性培训;开展特种作业、建筑工种、育婴家政等约83门技能培训课程共22400人收费性培训。
二、培训实施单位
按照“五有一能”标准规范创设了24家职工学堂办学点,按组织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区分为以下几类:
1.职工学历提升类:依托厦门开放大学、集美大学和厦门理工学院开展“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对在厦职工进行本科、专科学习教育;
2.职业资格培训类:依托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总站、厦门市新商贸职业培训学校、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技师、职业能力等培训。
3.专业技能培训类:依托厦门信息学校、集美工业学校、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厦门市金华达职业培训学校、厦门鸿源博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翼飞天途航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开展新业态岗前培训、上岗转岗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
4.岗位技能培训类:依托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厦门特房建工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基地、厦门建发汽车学院、唯爱普健康与急救基地、厦门火炬大学堂、厦门加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知识、岗位技能、法律常识、急救知识等培训。
5.文化素养培训类:依托厦门市工人文化宫、厦门市图书馆、厦门筼筜书院、厦门华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酒类交易平台开展人文素养、艺术鉴赏、党建教育、体育健身等培训。
三、培训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及安排:经费由市总宣传教育部2025年项目预算保障(其中市财政预算资金400万元)。职工学堂办公室统筹安排厦门市职工学堂培训经费,根据上年培训开展情况及今年培训计划需求,确定《2025年厦门市职工学堂经费保障方案》。
(二)职工学费补助:对自费参与厦门市“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且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每人3000元的学费补助,具体补助方案详见每年厦门市“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的通知。
(三)培训经费补助
1.根据《厦门市职工学堂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年中及年末按照办学点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开展情况等给予公益性及收费性培训经费补助,年初不再采取预拨经费方式。对于未完成2025年度培训任务的办学点,需补充相关情况说明,并进行整改。
2.为更好地推动厦门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适应现代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职工学堂办公室统筹安排相应的专项培训经费补助,用于支持培训单位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服务厦门产业经济发展。
四、培训监督
2025年将对各办学点进行审计抽查。各办学点需出示相关收入及支出凭证,接受职工学堂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课程要求
(一)分类培训要求
1. 公益性与收费性培训分类管理
公益性培训与收费性培训须严格区分,各办学点应分别建立独立的培训台账,对课程设置、课时统计、参训人员信息等实行分类归档管理。严禁将两类培训的课时、人数等数据混合计算或重复统计,确保培训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线上线下培训实施规则
收费性培训原则上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确因特殊原因(如课程性质、学员地域分散、极端天气影响等)需采用线上方式实施的,线上培训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年度培训任务总人数的 20%。采用线上培训时,办学点须提供课程视频截图、完整的学员学习记录名单(应包含学员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学习日期、课程名称及学习进度等详细信息)作为佐证材料。其中,取证类课程的线上培训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可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
(二)公益性培训具体实施细则
1. 课程认定与管理
公益性培训的线上课程仅认可当年度(自然年度内)新开发的直播课程、新录制课程或新上线课程,严禁重复使用往年已认定过的旧课程。办学点须提供课程直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录制完成时间或平台上线时间,以及课程浏览量、点击量等数据凭证,作为课程有效性的认定依据。
2. 宣传招生与课程上线要求
除团队报名的公益性培训项目外,所有公益性课程须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厦门市职工学堂网上平台或各办学点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和招生报名,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透明。课程录制完成后,同步上传至厦门市职工学堂网上平台,供全市职工免费学习浏览,扩大培训资源共享范围。
3. 课时核算标准
线上课程课时:按实际挂网视频时长或直播实时时长统计课时,单次课程单独计算。时长换算为课时时,可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 1 位。若线上培训课程在线人数少于 10 人,课时按实际直播时长的 60% 折算,并须提供直播平台后台下载的实时在线人数截图作为核算依据。
线下课程课时:严格按照 45 分钟为 1 个课时的标准进行统计,课时计算不保留小数点。
内训课程特殊核算:针对同一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职工开展的内训课程,其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的 50% 进行核算。
4. 开班条件与考勤要求
公益性课程报名人数少于 5 人时,不予开班;针对亲子类公益课程,儿童人数不计入核算统计,签到表中职工身份人员的签到数量须超过实际签到总人数的 1/2,否则该课程不予核算课时。
(三)收费性培训规范要求
1. 培训形式与人数统计规则
收费性培训应以取证类培训项目为主(指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为目标的培训)。确因行业特殊需求需开展非取证类培训的,若总时长不足1个工作日且不足4小时的,其培训人数按以下规则统计:
线下培训:按实际签到人数的 60% 核算;
线上培训:直播类课程按后台导出的有效学习名单(须包含学员学习时长、进度记录等)的 60% 核算。
对于同期开展的多证书培训项目(即同一批学员在相同培训时间段内考取多门证书),无论取得证书数量多少,均按一次培训人数进行核算,不得重复统计。
2. 学员资格认定与材料要求
收费性培训的学员人数核定以实际缴费学员为准,并且与当年度实际培训签到表一致,办学点须提供与培训项目对应的学员缴费记录(如发票、收据、银行转账凭证等)、报名登记表、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职工学堂办公室将定期对收费性培训的学员信息和缴费情况进行抽查。
六、培训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对全年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给各办学点下达培训任务;
2.2025年7月15日前,各办学点提交年中培训总结及上半年培训台帐;
3.2025年12月,各办学点提交年度培训总结及年度培训台帐,召开厦门市职工学堂2025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七、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工学历提升是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的具体举措和有效载体。各职工学堂办学点要高度重视,抓好培训的终端落实。要建立单位领导亲自抓、学堂负责人具体抓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力量和资源,精心谋划安排。
(二)注重实效、加强监督。各职工学堂办学点要做好培训效果跟踪和反馈,及时总结培训成果,建立完整的培训台帐,组织好教学培训课程和多媒体手段的运用,力争做到精准培训和个性化服务,确保培训质量、效果及接受跟踪督查。
(三)专款专用、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培训经费,培训经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领冒领培训经费,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参训职工的热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职工学员中有着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坚持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来引导和鼓舞广大职工,全面展示职工学堂的培训工作成果,扩大职工学堂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2025年厦门市职工学堂培训内容
厦门市职工学堂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